2006年12月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弟弟买房父亲贴补 该房哥哥未必有份

  李先生问:
  我父亲和我弟弟一直生活在一起。几年前,我弟弟买房时,我父亲也出了一部分钱,但那套房是登记在我弟弟一个人的名下。
  现在,我父亲去世了。请问,我父亲与我弟弟共同出资购买的那套住房,是否也算是父亲的遗产?我对那套房是否享有继承权?
  本报作答:如果那套房登记在你弟弟的名下,则该房的所有权就归属于你弟弟,而不属于你父亲留下来的遗产。在这种情况下,你对该房就不享有什么继承权。
  现在,你应该搞清楚你父亲出资的那部分钱的性质,是赠与你弟弟还是属于与你弟弟共同出资。
  如果那笔钱是赠与,则与你无关;如果是属于共同出资,那你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。即要有证据证明,那套房是你父亲与你弟弟共同共有。在确定共同共有后,你才可以对属于你父亲名下的那部分主张继承权。